谢辰生,江苏武进人,1922年出生于北京。我国文物界著名专家。曾主持起草1982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,撰写《中国大百科全书·文物卷》前言,第一次明确提出文物的定义。
谢辰生不仅是我国文物保护政策法规、理论研究的先行者,而且身体力行地冲在第一线。
深秋的一个下午,记者拜望了这位93岁的文物保护专家。虽然满头银发,但谢老精神矍铄,回忆与文物有关的风云往事,仿佛就在昨日。
新中国成立之初,作为国家文物局最早的工作人员之一,年轻的谢辰生被委以重任,在郑振铎、王冶秋两位老领导的关心、指导下开始了文物保护法规建设的开创性工作。
1950年,由他执笔起草的《禁止珍贵文物图书出口暂行办法》《古文化遗址及古墓葬调查发掘暂行办法》《关于保护古文物遗址的指示》等首批文物法令,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发。1961年,他负责起草的《文物保护暂行条例》由国务院颁布。1982年,他负责起草的第一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颁布实施。截至20世纪90年代,新中国大部分重要文物法令的草案都与他有关。
他回忆起参与起草1987年的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通知》(文物学界称“101号文件”),“这是多少年来文物保护方面最好的一个文件,全面系统总结了新中国文物工作,确立了文物保护的一些基本方针如保护为主、加强管理等”。
1992年,国务院在西安召开全国文物工作会议,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格最高、规模最大的一次文物工作会议,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李瑞环代表中央在会上有针对性地提出“保护为主,抢救第一”的文物工作方针,受到文物学界热烈欢迎。谢老告诉记者,“这八字方针太重要了,当时有不同的说法,说文物应该保护和利用并重,瑞环同志不同意,他强调对待文物就要“保护为主,抢救第一”,这个方针保护了一大批文物。
1995年,国务院再次在西安召开全国文物工作会议,会议提出了“有效保护,合理利用,加强管理”的十二字原则,这是关于文物保护比较全面的阐述。2002年李岚清在深入调查研究,广泛听取意见,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,明确提出把八字方针和十二字原则进行整合的要求,成为“保护为主、抢救第一、合理利用、加强管理”的“十六字方针”,载入了新的文物保护法。
谢辰生指出,十六字方针中的“合理利用”是指在充分肯定文物所拥有的科学、艺术、历史价值基础上,发挥其文化教育作用、借鉴作用和研究作用。“合理利用”是个限制词,不能突出“利用”,不能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,任何形式的利用,都必须以有效保护为前提和基础。
时至今日,这十六字方针,仍在我国文物保护事业中,发挥着重要作用。而93岁的谢老,也依然奔忙在中国文物保护事业的道路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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